市场规范
山 西 省 阳 泉 市
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
阳工商市字【2016】32号
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关于开展2016年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
各县局、分局:
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,维护广大农民和经营者合法权益,确保“十三五”农资市场监管开局良好,根据全国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工商总局、省局红盾护农行动的安排部署,现就开展2016年红盾护农行动通知如下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按照全国、省、市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,在巩固完善以往红盾护农行动成果和工作机制的基础上,深入贯彻《国务院关于“先照后证”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》有关精神和要求,切实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融入到各项改革发展的新要求中,厘清监管职责,创新监管方式,提升监管能力,为我市农资市场秩序良好运行做出努力。
二、基本原则
1、职责法定。密切关注《种子法》等农资监管相关法律、法规的修订,按照“谁审批、谁监管、谁主管、谁监管”的原则,准确厘清与相关部门的农资市场监管职责,严格依法履职。
2、信用约束。积极探索信用约束规则,通过信用约束和行政处罚联动,强化农资经营者的诚信意识,不断提高农资市场的监管效能。
3、技术支撑。继续做好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,加强大数据、云计算、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应用,提高对销售假劣农资的发现和追溯能力。
4、社会共治。发挥企业自治、行业自律、社会监督功能,发挥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协同效用,努力形成分工明确、沟通顺畅和齐抓共管的农资市场监管格局。
三、监管重点
重点商品:肥料(特别是复合肥、复混肥、有机肥)、农膜、农机具等
重点时节:春耕备耕、夏播夏管、秋收秋种
重点区域:粮食生产区、无公害果菜基地,农资主产区、主销区,农资批发市场、专业市场、农村集贸市场,农资集散地、仓储集中地,小规模经营聚焦区、区域交界处等。
四、主要工作
1、督促农资经营者落实自律制度。各县局、分局要进一步强化农资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的诚信经营责任意识,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,做到认真查验供货商经营资格,索要并保存检验报告,确保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、购入商品来源正规可靠、质检合格报告真实有效。同时,要鼓励有条件的农资经营者引入物联网技术,加快质量全程可追溯体系建设,实现农资产品可识别、姿态可记录、信息可查询、去向可追踪的目标,努力从“依靠人力事中事后打假”向“依靠科技事前防假”转变,实现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新突破。
2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。各县局、分局要紧扣农时,紧盯重点区域,对社会普遍关注、媒体集中曝光、农民强烈反映的农资市场热点、难点、焦点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,积极回应社会关切,提高红盾护农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要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,通过查处一批大要案件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,形成对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,震慑违法经营者。
3、做好肥料、农膜质量的抽验工作。各县局、分局要根据农时季节和当地农资使用特点,以肥料、农膜为重点,以近年来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、新闻媒体披露的、进货渠道不明的农资经营者为重点抽检对象,摸清辖区内农资商品质量抽验底数,适时开展抽检。同时,要加强抽检分析和抽检统筹管理、信息共享,提高抽检针对性和不合格商品发现能力。
4、加强对网络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的监管。将农资打假向网络延伸是深化红盾护农行动的重要举措。各县局、分局要根据职责分工和当地实际,按照网络监管工作流程和管辖权限,及时梳理分流,严格依法查处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县局、分局要认真学习把握有关文件精神,积极应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农资市场面临的新挑战,进一步加强对红盾护农行动的组织领导,责任落实到位,做到一级抓一级,层层抓落实。
2、加强总结研判工作。要充分运用大数据、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,整合抽查抽检、案件查办、违法失信、投诉举报等相关信息,加强综合分析、研判,及时掌握新形势下农资市场监管的新情况,及时解决农资市场监管中的具体问题,确保各项监管措施有序推进、落实到位。
3、加强宣传培训。要继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宣传工作,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宣传栏等各种媒介,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,积极开展执法干部下基层、进乡镇、进农村宣传咨询活动,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、识假辨假能力,增强广大农资经营者的法治观念和自律意识。
4、搞好协调配合。各县局、分局要继续加强与农业、公安、质监等部门的沟通协作,信息资源共享,形成执法合力,提高执法效能。同时,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治自律作用,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,公平竞争。
农资市场监管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,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局报告。
二0一六年三月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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